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当前办案中如何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请示》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08:42:58   浏览:873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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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当前办案中如何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当前办案中如何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请示》的答复

1991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关于当前办案中如何适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请示》〔豫工商函字(1990)第5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贯彻<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原则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属行政法规性文件。《意见》是对《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有关执法问题新作的补充和修改。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意见》所确定的职责和权限,依据《意见》中有关分工的规定,在处罚中引用《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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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怀村公所与三家二队土地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怀村公所与三家二队土地纠纷案如何处理的复函
1991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桂法民请字第2号《关于安怀村公所与三家二队土地纠纷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意见,我院基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即此案不适用国家土地管理局(89)国土(籍)字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而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35号文件批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中关于一般应以土改、合作化、四固定时的定论为依据的精神,将该讼争之铜鼓岭确认为原所有者安怀村公所所有为宜。至于对三家二队在讼争之地上的作物和其他附属物,可由安怀村公所予以适当补偿,并请注意切实做好有关方面和群众的思想工作。


卫生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发电[2OO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近年,各级卫生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工作,对促进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规范生产和经营,预防和减少学校食物中毒、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区的部分学校由于食堂基础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卫生基本知识欠缺、缺乏卫生管理制度等,仍然存在发生食物中毒等疾病的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200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监管责任,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卫生部令14号)等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即日起到9月30日,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行动。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检查范围为食品卫生信誉度为B级和C级的学校食堂,以及学生营养餐集中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是食堂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工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
三、各地卫生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主动开展落实《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规情况的自身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常检查、常整顿和常规范,并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并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违反《食品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信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五、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食品卫生信誉度好的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及时整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