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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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


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中,从市政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提取的部分已提前用在府南河防洪工程上,这两部分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城市防洪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分别由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和区(市)县级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第三条 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纳入市级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具体项目为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用于城市防洪建设。
第四条 区(市)县水利建设基金来源:
(一)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从收取并留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具体项目为拖拉机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辆通行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电力建设基金。其中,市
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的提取按现行工商管理体制执行。
(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从收取并留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具体项目为拖拉机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征地管理费。
(三)金堂县、新津县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用于赵镇、五津镇防洪建设。
第五条 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按下列规定用于现有水利工程建设:
(一)市级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江河治理、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病险工程整治、重点水利工程维护、城市防洪体系建设以及市人民政府专项批准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
(二)区(市)县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本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现有水利工程渠系配套、病险工程整治、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地方水利工程维护和更新、重点城镇的防洪设施建设。
第七条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筹集范围和提取比例,按月计提,并划入各级财政水利建设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计划,由各级水利部门每年年初根据水利建设计划提出,其中用于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的,由各级防汛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等部门审核,报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
要分别纳入市和区(市)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年终水利部门要按照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报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支出的,应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范围和提高计提标准,不得隐瞒或虚报应筹集的水利建设基金,不得拖欠水利建设基金。对应交而逾期未交的,财政部门可从该单位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交。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不得截留、占用和挪用。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计划、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局、市财政局、市计委、市水电局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计委、市水电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从市政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提取的部分已提前用在府南河防洪工程上,这两部分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到2010年12月31日止。



199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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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的精神及分权原则
—— 讲稿
 开场。。。。
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在此我想通过简短的例子和通俗的文字简要的阐述自由精神、分权制衡原则。
在讲分权之前我想先跟大家谈谈美国宪法的精神,我想了解美国宪法的精神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美国宪法、法律而不至于产生理解上的偏差。
什么是美国宪法的精神——那就是自由、自律。美国的自由建筑在对人性善良的信心,即使偶有穷凶极恶之人,除非大权在握,否则也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和大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宪法只是阐明了人民的权利,而对人民的责任和义务却自一字未提。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多少美国人中有多少愿意为自由而牺牲生命或爱情的,我们虽未可知,但好莱坞的电影电视常常给外国观众一个典型的印象:美国人是开放的、自由的、充满个人主义的。我们看到屏幕上美国西部牛仔的“光辉”形象——穿着牛仔裤、嚼着香口糖,边走边哼着摇滚或黑人音乐,身体左游右摆,衣服玩世不恭、满不在乎的样子,他们吃的是汉堡喝的是可口可乐,离离合合当是家常便饭。。。。。
这样一个放任的社会怎么成为世界的一号强国呢?(或许你会有…..疑问)
下面这个小小的例子可能让大家对此有所改观:
1989年10月19, 加州旧金山市发生7级大地震。桥断了,交通瘫痪了,房子、汽车、工厂严重受损,所幸的是人员伤亡还不是很多。地震后的几天,该市的市民遵循政府的劝告留在家中把街道让给救援人员和车辆。并没有因此而产生动乱、抢购、趁火打劫。好几个取得居民被疏散到露天公园里,市内的餐厅立刻弄好食物送到灾区;市民将家里的罐头、毛被等急用物品送到灾区。街道的灯坏了,市民自动用手电筒轮班指挥交通,维持秩序。
在一个集体社会里,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自由的兄弟是“自律”,自由的另一方面是自我约束和尊重别人的权利。在旧金山大地震中,美国人在自律、公德、相互尊重方面表现出了相当的水准。了解这些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美国宪法的精神和原则。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跟我们的国家做个比较,“非典”时期许多物品的抢购,记得我们家乡得醋买到近100块钱一瓶,板兰根十几块钱一袋,还得我们家乡吃醋都没得吃了。当然我想这只是一个局部现象吧!
说到自由我觉得印象比较深的一个例子是:我们中国有一位音乐家吧(当然是后来才出名的)到美国去,环境所迫在美国做过一段时间的“街头艺术家”,和他一块演出的有一个美国人。多年之后这位华人音乐家出了名偶然遇见当年的街头搭档仍然在原来的地方卖艺,他很真挚的对那人说:“朋友,怎么你还在这里,以你的表演技术,我可以帮你找一份正当的职业!”那位外国朋友谢绝了,笑笑说:“我在这里表演也是一种职业啊!”这个小小的例子我想可以从侧面反映美国人和我们中国人对自由的理解上的差异吧!
当然我上面所讲的两个小小的例子只是阐述了我所理解的美国的自由,更深层次的东西还有待以后有机会和大家一块探讨!
 在讲下来的内容之前,我向大家对美国总统的大权多少有点崇拜甚至是妒嫉。那美国总统是否如我们想象的那样,为所欲为,想打阿富汗就大阿富汗,想打伊拉克就大伊拉克呢?接下来我讲的内容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更好的答案!那么接下来我要讲的内容是美国宪法的原则里边的分权原则。
{-学界对美国宪法并不像我们国家的宪法一样有比较统一的定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
学者认为美国宪法的制宪精神包含四个原则:
(一)法律至上原则(宪法是全国最高法律,但人民经过一定程序,有权随时修改宪法)
(二)政府制衡原则(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且相互制衡,以防止任何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
(三)联邦分权原则(尊重各州自治范围与能力, 并防止联邦政府的权力过于强大而影响人民权益)
(四)代表而非代理原则(代表不仅需权衡国家整体利益,更重要是反映地区选民的意见 )-}
在这里我只就分权制衡原则稍作展开,分权和制衡往往并不是独立的两部分而是紧密联系的,分权的同时必有制衡!
正如上节课将英宪的同学所指出的,三权分立制最早发生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英国。但以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妥协而告终,未制定成文宪法。最早对这种权力配置方式作较彻底运用,且写进宪法的,是美国。美国资产阶级运用三权分立制实现了内部不同私有集团对国家权力的分享,比较充分的体现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精神。
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即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机关掌握的制度。
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是“分权”与“制衡”。资产阶级之所以采取三权分立,其主要目的是要造成没有一个人或单独一个机构能够取得绝对统治权,以便更好地维护资产阶级统治。
示图——(如图 所示)
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
 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
 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图示展开)
具体如何体现呢,美国国防就是一个典型。一个政府没有什么比国防更重要的。美国故意把国防的责任一分为二:总统是三军统帅和外交领袖;国会则控制财政,包括军费,并且只有国会才有权正式对外宣战。珍珠港事件当日,并不是由罗斯福总统直接宣战,而是在总统要求下召开国会,国会一致通过对日宣战,“一个巴掌打不响”用在这里正的是最合适不过了。
以美国为首的政府每年都要提交联邦政府的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由国会通过拨款执行。国会没有权力指令总统做什么活不做什么,但掌握财政是国会的有力武器。国会对不想政府做的项目不予拨款,政府就难以进行了。
一般来说,国会过半数投票决议了的事情,必须由总统签署,政府才可以实行。假如总统反对国会的决议,亦可以不签署或实行总统否决权。总统否决后以安徽被送回国会讨论投票,这回国会必须3/2大多数票通过,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迫使总统执行。实际上如果总统运用到否决权,一定会有较为有利的理据,因此国会也就不得不认真的重新考虑总统的意见。所以,国会和总统僵持的局面并不多见。。。
不过,国会和总统互不妥协的情况还是时会出现的,我们试举下前些年的例子。1995年底,国会和克林顿总统因财政预算僵持不下,互不让步。国会不通过预算案而另提一个预算案,总统不妥协而宣布联邦政府关门。这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与国会谈不拢而关门的第5次,不过以前关门一天半天就解决了,这次竟然持续了20多天才收场。如果最后国会和总统都不做出让步的话,则须将该问题提交联邦最高法院以法律的途径解决了。
说了这么多关于美国政府的分权和运作,目的是说明,美国一切运作都要根据法律,国会与总统也一样要受罚。美国一切都以美国宪法为本,而宪法的最终诠释权是联邦最高法院,所以在三权当中似乎司法权力最大。可是,联邦最高法院终身制法官由总统提名,由国会任命,而经费全部来自国会,所以也受国会和总统的制衡。
所以,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有力的领袖之一的美国大总统,在国内的政治体系中也没有左右一切的权力。即使是在总统分内的国防、外交等范围内,也难免要出尽九牛二虎之力向国会游说,威迫利诱、陈明利弊,或者直接争取民众的支持,才能推动他的政策。
最后我想说的是——“做人难,做美国总统更难!”
谢谢大家!



廖纪源 samyaft2001@163.com

参考文献

《美国法律》 陈纪安 科技大学 美国生活百科丛书
《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 王希 北大出版社
《宪法教学参考书》 韩大元 胡锦光 人大出版社
《宪法学——外国部分》 许崇德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两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国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两国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沙·拉赫莫诺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于二OOO年七月三日至四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举行了会谈,在相互理解和建设性的气氛中,讨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关系问题,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

  基于进一步发展两国间业已存在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的共同愿望;

  确信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以及两国间达成的协议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

  重申恪守一九九三年三月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相互关系基本原则的联合声明》、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和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和条款,

  声明如下:

  一、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

  二、双方高度评价中塔建交以来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的顺利持续发展,强调指出,进一步巩固双边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双方愿共同努力,使双边关系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更加充满活力。

  三、双方认为,两国元首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在大连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塔国界的协定》和即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为全面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双方同意以有关目前中塔国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加快谈判进程,争取早日解决尚未协商一致地区的边界线走向问题。 双方同意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之前维持边界现状。

  四、双方一致认为,经贸合作是中塔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经贸合作尚有潜力。双方表示,将充分利用地缘邻近和经济互补的有利条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边经贸合作。双方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业已签订的经贸合作方面的协定,并继续在法律上完善和加强这一领域的双边关系。 双方将加强两国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的工作,为两国的经贸合作主体开展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国公路运输合作,认真落实双方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相互为客货运输提供便利。

  五、双方愿进一步扩大两国军事部门间的合作。

  六、双方认为,民族分裂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对地区安全与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双方决心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打击上述活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七、双方将认真落实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禁止非法贩运和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管制化学品前体的合作协议》,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贩运武器、毒品等跨国犯罪活动。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完成民族和解进程并顺利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表示欢迎,重申将继续支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及其领导人为维护国家独立与主权、保持稳定和解决冲突结束后重建时期的经济问题所做的努力。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支持中国的统一大业,不接受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是"国与国之间关系"的论调,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台湾独立,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重申不与台湾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官方往来。

  九、双方对阿富汗局势持续紧张及其对本地区局势稳定产生的消极影响表示关切,认为联合国关于阿富汗问题的"6+2"(即中国、塔吉克斯坦、伊朗、巴基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加上俄罗斯和美国)机制是探讨和平调解阿富汗局势的特别重要的渠道,呼吁有关各方在此框架内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双方对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一切促和努力表示支持,强调国际社会应为推动阿和平进程创造一个建设性的、有利的外部环境。

  十、双方认为,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确立相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本国保障和保护人权的模式。任何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更不能利用所谓"人权高于主权"及"人道主义干预"损害国家的主权与独立。

  十一、双方强调就共同关心的全球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具有重要意义,愿加强双边及多边合作,致力于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江泽民(签字)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代表     埃·拉赫莫诺夫(签字)

  
  
  
                        二OOO年七月四日于杜尚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