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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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3年9月4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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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转发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交应急函〔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救助局,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冷空气将影响我国大部地区,现将国务院应急办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入冬以来,我部就应对冬季灾害性天气陆续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交运发〔2010〕35号)、《关于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应急明电〔2010〕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09〕23号),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特别是春节将至,交通运输的畅通直接影响公众出行,影响节日市场供应,影响社会稳定,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近期雨雪天气、冰冻天气、雾霾天气、海上大风天气的特点,合理安排好交通运输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不受影响。

  二、 突出重点,确保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安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煤电油等能源物资、粮油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确保城乡正常生活秩序和生产运行。要与气象、海洋、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和会商,及时发布节日期航班和车次信息,加强旅客出行引导。各地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大风和海冰情况严格执行客船、滚装客船签证方面的有关规定,严把开航关。

  三、 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单位要实施领导带班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同时要按照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已公布在部外网)的规定,及时向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四、 密切关注,充分做好防灾抗灾准备工作。要充分估计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充足的人力,准备充足物资、器材、设备,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检〔1998〕9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浙工商检〔1998〕9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工商检〔1998〕9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个人和未经许可的单位从事蚕茧收购,违反《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三款,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依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第(五)项、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定性并处罚。
对擅自把蚕茧收购站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违反《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第一条第四款,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依照《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定性并处罚。



1998年9月16日